为严明兵员征集纪律,筑牢廉洁征兵底线,增强征兵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大力推进全市征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2023年武汉市廉洁征兵监督员及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布(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对征兵工作进行监督,广大群众一旦发现有关线索,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或通过举报邮箱、信箱),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
征兵期间,武汉市和各区征兵办将安排廉洁征兵监督员到相关单位开展明察暗访,欢迎广大青年家长积极提供线索。
廉洁征兵“十条禁令”
(资料图)
①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②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③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④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⑤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⑥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⑦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委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具等。
⑧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⑨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纪问题。
⑩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廉洁征兵有规定
参军入伍不花钱
应征青年及家长在应征过程中
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
附:廉洁征兵监督员通联方式和咨询举报方式
武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来源:长江日报-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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